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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C 诉讼上诉被第九巡回法庭驳回
2013 年 3 月 20 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庭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中国第三类职业移民(EB3)的上诉案给出了意见。合议庭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原判,再次驳回了原告针对被告(USCIS 及国务院)2008 至 2009 财年短缺原告 EB3 移民签证的诉求。 合议庭的 Milan D. Smith, Jr. 法官认为,地方法院对原告诉求的驳回是合理的,因为关于 2008-2009 财年的签证排期、名额分配已无活跃的案件(“live case”)或争议(“controversy”)。合议庭同时认为,地方法院驳回原告主张的未来补救措施(prospective relief,即我们主张的数据公开和 EAD/AD 更新免费)没有错误,因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有采取具体措施的法定义务,法院也无可作为。 合议庭的 Stephen Reinhardt 法官完全同意上述决定,但对此案另有批示: “Nevertheless, what is clear is that during 2008 and 2009 (and likely beyond), as a result of either errors or oversights on the part of the responsible agencies, the immigrant visa system did not function in a mannerconsistent with Congress's intent in creating it. Although we dismiss Plaintiffs' complaint, our decision should not be read as condoning that unfortunate result.” 他表示,原告指出了这个国家移民签证发放体系的一个严重问题,2008,2009 EB3C 短缺名额(虽不构成违法)但确是由error或oversights造成的结果。本判决不应被解释为法院认同原告所指出的“移民签证错误分配”的行为。 本次上诉的判决书可以在 http://eb3c.niunational.org/documentation 查阅。 历时 3 年的 EB3C 的诉讼案虽没有打赢,但在打官司过程中,我们获得了官方提供的 EB3C 库存等重要数据,并且对 USCIS 和 DOS 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 EB3C 最近几年的排期正常推进,没有再发生“欺负” EB3 中国申请人的情况。负责本案件的老猪和广大捐款人、志愿者在其中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原告方面有 45 天时间决定是否举行再次听证。目前原告正与律师讨论下一步可行的动作。 |
EB3C 上诉庭辩进展
2012 年 7 月 9 日,代表中国三类职业移民的原告律师与代表美国政府的被告律师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院)西雅图法庭进行了庭辩。合议庭由 Stephen R. Reinhardt, Andrew J. Kleinfeld 和 Milan D. Smith, Jr 三位法官组成。原告、被告双方就若干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庭辩,录音已发布在第九巡回法院的网页上。 庭辩首先由我方律师陈述并回答法官的提问。我方律师首先简要阐释了移民法规定的签证的分配方法,并解释了政府部门 USCIS 和 DOS 联合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条款。我方律师援引了 Silva v. Bell 案例阐明为什么从以往年份中浪费的签证名额中 recapture 是可行的。我方律师还反驳了“只有雇主而非受益人才应作为本案原告”,“没有具体的行为能够缓解原告所受侵害”,以及“保证今后 EB3C 名额不被克扣的主张没有依据”等被告曾提出的观点。 被告政府律师在就中国在 2008 及 2009 财年分配签证名额短缺答辩时称,DOS 出于对当时对历史趋势的估计,在更早些的年份中国申请人数量庞大。现在,USCIS 和 DOS 已经改进了信息共享方式,以使 DOS 能够更好地掌握签证需求情况。此外,被告律师依旧坚持“保证今后 EB3C 名额不被克扣的主张没有依据”的观点并对此进行了阐述。 双方辩论的焦点还包括“违反的究竟是法律条文还是政府部门规定”等问题。我方律师最后陈述中强调了坚持维护“waiting list”并按其顺序批准的重要性。 本次庭辩持续大约 1 小时后休庭。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
EB3C案上诉将于2012年7月9日进行庭辩,请捐款支持
(发表于2012年5月11日) 中国三类(EB3)职业移民针对2008,2009财政年度短缺2300多应得移民签证名额,提起集体诉讼,于2010年5月12日在西雅图市上诉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状告美国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行政过失,被告为移民局,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及其负责人,要求联邦法庭公正裁决,严格执行移民法有关条款,停止执行歧视性行政操作,并补偿己造成的损失。 2010年9月27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对EB3C案开庭。对原告的审前动议,及被告的撤案申请进行了庭辩。在当天的庭辩中,法官的提问着重围绕联邦法庭对此案件的判决权限、判决的可行性,以及援引典型案例的适用性。 2011年3月15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法官批准了政府撤销EB3C集体诉讼的动议。该判决的理由主要是法庭无权recapture名额;recapture会使名额超限;原告的诉求无法实现,案件也就无法成立。该判决基本完全站在政府的立场,忽略了原告其他的政府有权限补偿的诉求,如EAD及AP免费等,无视原告正在持续的利益损失。 该判决使政府无须为2008,2009年EB3C名额承担任何责任, 政府以后可以以损失无法补救为由继续玩忽职守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此案件若成为援引典型案例,今后再也无人能打类似的案子,我们会给后人留下负资产,贻害无穷。 对于援引典型案例Silva vs Bill, 华盛顿州联邦法庭作出认为当年是政府愿意recapture往年移民局未用的名额,只是如何分配有异议;如今是政府不愿意,所以不能援引。法庭完全推脱了法庭有纠正错误的判决权,无视Silva vs Bill案中政府有权限recapture往年移民局未用的名额。 在目前职业移民大量积压案件无法清除,政治气候使立法改革,如3012提案,止步不前。EB3C 诉讼致力于recapture往年移民局未用的名额。往年移民局未用的名额有十几万,完全可以消除目前职业移民大量积压案件。EB3C 诉讼如果能recapture,就为其他以移民局低效浪费名额的诉讼打下基础,另辟蹊径。EB3C 诉讼不仅仅是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对整个职业移民同样意义重大。 经过两轮EB3C 诉讼律师的申诉和对控方答辩的,联邦第九巡回法庭将于2012年7月9日对EB3C案上诉进行庭辩。新移民协会(NIU)和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会与各方磋商,征求意见,决定号召各界职业移民捐款,庭辩的律师费为5000美元,望各界移民慷慨解囊,为中国移民维权的的艰难道路打下坚实的一步。 捐款网址: http://www.eb3chinese.org/3.html (建议EB3C捐款额100元,其他类别移民随意) 多谢大家支持! 新移民协会(NIU)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 |
NIU号召各界移民继续支持EB3C集体诉讼
(发表于2012年1月10日) 首先在辞旧迎新,职业移民排期前景大好之际,NIU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事业,生活双丰收! 中国三类(EB3C)职业移民发起的集体诉讼历时有一年多了,在诉讼的压力下, 2010年EB3C获得了达到限额的2542个名额,该诉讼对为中国职业移民维护群体利益积累了宝贵经验,意义深远。 中国三类(EB3C)职业移民针对2008,2009财政年度短缺2300多应得移民签证名额,提起集体诉讼,已于2010年5月12日在西雅图市上诉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状告美国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行政过失,被告为移民局,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及其负责人,其中包括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联邦法庭公正裁决,严格执行移民法有关条款,停止执行歧视性行政操作,并补偿己造成的损失。 2010年9月27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对EB3C进行了庭辩。2011年3月15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法官批准了政府撤销EB3C集体诉讼的动议,大家心情十分沉重。该判决的理由主要是法庭无权recapture名额;recapture会使名额超限;原告的诉求无法实现,案件也就无法成立。该判决基本完全站在政府的立场,忽略了原告的其他诉求,如EAD及AP免费等,无视原告正在持续的利益损失。该判决使政府无须为2008,2009年EB3C名额承担任何责任, 政府以后可以继续玩忽职守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此案件若成为援引典型案例,今后再也无人能打类似的案子,我们会给后人留下负资产,贻害无穷。 在NIU领导下的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会与各方磋商,征求意见,决定上诉联邦第九巡回法庭,寻求公正判决。我们认为移民局玩忽职守给 EB3C带来持续性的伤害,包括EAD及AP的费用,这是法庭权限范围之内,有权判决。我们以此为契机使得该案立案,伺机获得更大利益,包括 recapture。必须以获得赔偿的方式验证政府违犯了法律。 同时诉讼是对当前名额公正分配的最好监督。在诉讼的压力下, 2010年EB3C获得了达到限额的2542个名额。 2011年9月22日,EB3C律师将上诉文件递交联邦第九巡回法庭后,被告于2011年11月7日向法庭作出回应;我方律师于12月20日就被告的回应向法庭作出回复。上诉法庭文件见EB3C基金网站。下一步可能将再要进行庭辩。EB3C信托基金在律师事务所的上诉预付金已近告罄,需资金继续支持诉讼。 EB3C人数有限,资金捐款压力很大。我们感到现在是艰难时刻,历史正在考验我们,开弓没有回头箭。NIU号召各界移民积极捐款,支持EB3C集体诉讼。借用一位网友的话:“这不仅仅关乎EB3C,我想每一个曾经经历磨难或是正在忍受煎熬的EB们都会考虑支持。 It's not about we win or not win, but about us standing up for ourselves and MAKE A CASE!” EB3C集体诉讼捐款网址: http://www.eb3chinese.org/3.html (建议EB3C捐款额100元,其他类别移民随意) 新移民联合会NIU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会 China EB3 Legal Trust |
EB3上诉书今日递交联邦第九巡回法庭!
(发表于2011年9月23日) 中国三类(EB3)职业移民针对2008,2009财政年度短缺2300多应得移民签证名额,提起集体诉讼。该案从一开始就受到NIU的支持和帮助。 2010年3月15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法官批准了政府撤销EB3C集体诉讼的动议,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会与包括NIU的各方磋商,征求意见,决定上诉联邦第九巡回法庭,寻求公正判决。 前段时间由于EB3专项捐款仍有缺口,NIU理事会经过讨论,认为EB3诉讼对维护中国职业移民权益有代表性意义,值得广大中国移民的支持。经过投票决定将NIU现有基金拆借5000美元给EB3诉讼官司。 目前律师已经完成了上诉书,并且在今日递交了上诉。如果需要察看上诉书请发信给:contact@niunational.org 恳请大家继续支持本诉讼! 律师事务所:http://www.ghp-immigration.com/class_action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http://www.eb3chinese.org/index.html 新移民联合会 |
联邦法官批准了政府撤销EB3C集体诉讼的动议
(发表于2011年3月24日) EB3C的律师说决定very weakly reasoned。 我们正在讨论下一步的策略, 是否在60天 内上诉。先向大家通报一下,大家有意见和建议,请发电邮至:eb3chinese@yahoo.com |
EB3C集体诉讼进展简报(截至2010年10月中旬)
9月27日,西华盛顿州联邦法庭对li v USA案开庭。作原告的审前动议,及被告的撤案申请进行了庭辩。在当天的庭辩中,法官的提问着重围绕联邦法庭对此案件的判决权限、判决的可行性,以及援引典型案例的适用性展开。庭辩记录已公布。 庭辩结束二周后,政府递交了一份SUPPLEMENTAL BRIEF,大意为两点:
我方律师准备这样回复:
我方律师建议法庭从往年Recapture名额中补偿EB3C的损失,意义在于把216,000用COURT ORDER开一先例,此案若能胜诉,以后援引此案例,用各种范围和理由的诉讼Recapture名额,不仅仅限于EB3C。 这次回应付律师费$2000,专家证人费约$2500。支付这一回合后,捐款尚余$5000多,还够下一个回合。欢迎大家捐款,支持该诉讼,在法庭上与DOS&USCIS见分晓。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集体诉讼捐款网页: http://www.eb3chinese.org/3.html |
EB3C庭辨报道
(发表于2010年9月28日) Li v US案就原告提出要求补偿的动议及被告提出的撤案申请进行庭辨。辨论方式为法官提问,律师回答,律师双方不发问,但可向法官陈诉对对方律师回答的补充意见。 法官问我方律师的主要问题有: 法庭是否有权判决?有!见Xxxx条款。同见Silva v Bell 案。 08,09年的名额用完了,哪来名额?07年以前浪费的名额有十几万。(我事后向律师recapture不是要国会通过么?律师说Sliva案用不着国会通过。这点很意外) 补名额超7%怎办?家庭名额用不满,EB1,2用的spillover名额不算7%。 政府律师主要说行政机构有一定自主权,同时说移民法没有明文要求USCIS提供waiting list,他们只安排期工作。(推脱责任)。我方辨道:法律要求按PD处理,没有List,如何实施?法律隐含了这个要求。(感觉政府这着有些低级)。 法官又问了今年家庭名额用不完,明年职业移民用的问题,还问这个名额按不按PD分,政府律师说不按。(这个毛头小伙有些不懂经。) 法官有很多的时间在问Silva案的可借鉴性,我方律师则一一列举。 感觉法官在大方向上把握,没有钻入政府的两个部门互相推脱责任的死循环问题,注重于判决的权威性,可实施性,这是对我们有利的。但对细节有些慢热。想起律师当时也快热不起来,这需要时间。 结束时法官说会给双方发电子邮件联系。律师说看来法官先考虑案件的成立,再考虑补偿,这也可以理解。 不象电影中的唇枪舌剑,象是论文答辨,答辨委员会主任在边答辨边看论文。一次通过是不现实的。 我们去向律师要transcript.多谢大家关注! 花絮:联邦法廷五星级标准,门口警卫威武,象FBI。 参加了微软中秋晚会,人巨多,有老人家支麻将桌。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集体诉讼捐款网页: http://www.eb3chinese.org/3.html |
呼吁中国移民律师界支持中国EB3集体诉讼
(发表于2010年5月24日) 各位中国移民律师界人士,你们好! 我们是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的委员会成员,近期组织了中国三类(EB3)职业移民,针对2008,2009财政年度短缺2300多应得移民签证名额,提起集体诉讼,已于2010年5月12日上诉联邦法庭,状告美国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行政过失,被为移民局,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及其负责人,其中包括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联邦法庭公正裁决,严格执行移民法有关条款,停止执行歧视性行政操作,并补偿己造成的损失。北美中文媒体如星岛日报,世界日报,以及未名空间,文学城等也做了相关报道。详情见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的官方网站:http://www.eb3chinese.org/ 虽然第一期诉讼款已支付律师,已经将诉状递交联邦法庭,但是我们支付律师下一步的费用尚有缺口。我们现阶段的捐款目标是2-3万元,现在已达到一半以上。一些非直接利益受害群体,如EB1, EB2,甚至公民也纷纷捐款,加入群体抗争的行列。职业移民作贵事务所的客户群,近期群体利益的遭受严重损失,事实也造成中国移民法律事务商业利益的损害,希望中国移民律师界人士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慷慨解囊,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中国三类(EB3)职业移民集体诉讼。捐款网页:http://www.eb3chinese.org/3.html 在此表示感谢!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委员会及原告团 ..................................................................................................... 各位EB移民网友也可直接与自己的移民律师联系,我们准备了宣传的FLYER,链接如下 http://www.eb3chinese.org/6.html 多谢支持! |
中国EB3状告移民局国务院及其负责人希拉里·克林顿
(发表于2010年5月13日) 中国三类(EB3)职业移民针对2008,2009财政年度短缺2300多应得移民签证名额,提起集体诉讼,已于2010年5月12日上诉联邦法庭,状告美国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行政过失,被告为移民局,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及其负责人,其中包括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联邦法庭公正裁决,严格执行移民法有关条款,停止执行歧视性行政操作,并补偿己造成的损失。 按照移民法,职业移民与亲属移民一样,每年有固定配额。中国三类职业移民为学历要求为学士职业移民,移民配额为每年2500。根据移民局的年度报告,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在08年短缺名额900多之后,09年再次发生短缺1400多名额的情况,过去两年累计共短缺中国三类2300多个名额。成千上万的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年复一年被延误绿卡审批,平均等待期达到触目惊心的七,八年,给他们及其家属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中国二类(EB2)职业移民在分配因全世界该类移民签证名额需求不足而产生的剩余名额时,由于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对移民法条款的诠释,在2009财政年度仅获得200多剩余名额,而印度二类(EB2)职业移民获得7000多剩余名额。中国家庭与职业移民的总数占全世界同类移民总量由08年的7.75%下降到09年的6.3%,在职业移民签证名额需求充足的情况下,实际上却未达到移民法多样性原则的7%的上限。 获得绿卡是广大移民移居美国的关键一步,鉴于美国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对中国籍职业移民执行歧视政策,过去两年已造成了中国移民团体利益的严重损失,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受害群体在一些移民团体的大力支持下,决定扭转颓势,诉诸法律渠道,提出集体诉讼,维护自身利益。中国EB3受害群体志愿者及集体诉讼原告团经过讨论协商,决定成立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帐户,向社会公开筹款,支持集体诉讼的顺利进行。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帐户由专业律师起草信托和约,经公证后在IRS申请税号,登记备案。该信托帐户设立在德州休斯顿,由发起人启动,三位受托人监督。三位受托人中有EB3志愿者,及EB2,EB3代表。受益人为集体诉讼原告代表,筹集资金作为聘请律师费,以及支持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专款专用,诉讼结束后征求捐款人意见退款,剩余款项作为维护中国职业移民群体及个体利益的资金。该信托基金帐户拥有专业志愿者参加审计团队,将定期公布捐款金额,诚心邀请公众监督,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该信托帐户受托人已与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Gibbs.Houston.Pauw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Robert.Pauw及其律师团队,代表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在西华盛顿州联邦第九巡回法庭,提交集体诉讼。Robert.Pauw身为移民诉讼专家,在联邦法庭有过十几个集体诉讼案例,并为专著Litigating Immigration Cases in Federal Court作者。该事务所律师团队开展法律研究,依据移民法INA.ACT条款分析中国三类职业移民签证名额需求充足的事实,认为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制定歧视性排期导致中国三类移民应得名额的 短缺,是公然背离移民法203(e)(1)条款中按申请日期(Priority Date)优先的宗旨的,集体诉讼具充足的法律依据。 诉状递交联邦法庭后,被告有两个月的时间答复。被告在这段时间内可以递交Motion of dismiss, 原告律师需要反驳;原告也可以递交Preliminary Injuction,要求补偿损失。然后是Discovery阶段,原告可要求公开08,09年度政府机构之间关于移民签证名额的所有来往文件。接下来就是庭辩阶段。法律诉讼很可能旷日持久,但是漫长等待的压迫使得职业移民受害群体有决心,有毅力,背水一战,不负历史使命。 华人移民美国的的历程就是一部与种种歧视,偏见抗争的历史。该诉讼是中美建交以来,中国职业移民对美国政府及其行政机构的首次集体诉讼,该诉讼的目的不仅是为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单个群体挽回损失,而是对整个华人移民群体对各种歧视性政策和隐性规则的代表性抗争,是为华人华裔争取生存空间的具体行动,对维护华人移民整体利益具有深远意义。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受害群体志愿者及集体诉讼原告团在此呼吁在美华人各界人士,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慷慨解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支持该集体诉讼的顺利进行。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捐款网站:www.eb3chinese.org 多谢大家支持! 中国三类职业移民受害群体志愿者及集体诉讼原告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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